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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繳交學雜費 明年起免手續費

自由時報/ 2012.11.21 00:00
北市新增13種27大類規費 手續費由市府負擔

〔自由時報記者林相美、李信宏/綜合報導〕許多民眾習慣到超商繳費,但若是繳交學雜費或行政規費,還須付十元手續費。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宣布,明年一月一日起,民眾到四大超商(7-11、全家、萊爾富、OK)繳交台北市各機關學校的學雜費及行政規費,一律免收手續費,改由市府負擔,但包括交通罰單等行政罰款的手續費,仍由民眾自付。

預估市府每年增加六百多萬支出

財政局估計,目前民眾可到超商繳交的學雜費、規費約十三種廿七大類,以去年為例,總數約六十五萬件,中小學及幼兒園的學雜費佔多數約六十四萬件,行政規費類約一萬件,例如衛生局藥物、化妝品審查費、都發局國宅管理維護費,以一件支付十元手續費計算,預估市府每年將增加手續費支出約六百餘萬元。

郝龍斌強調,免收手續費能替民眾省荷包,而超商據點多且廿四小時營業,方便民眾繳交各項規費,也能提升市府行政效率。

目前北市府委託超商的代收費用中,已有三項費用的手續費由市府支付,包括水費每筆三元、停車費三.五元、地方稅五元,明年起再新增十三種廿七大類。

由於民眾透過超商繳費的數量相當龐大,以停車費為例,去年將近兩千六百萬筆,每筆超商可收三.五元,手續費偏高,郝龍斌說,將跟超商洽談降低手續費的可能性,財政局局長邱大展補充,北市府收取規費的案件量大,手續費的談判空間大,後續評選代庫銀行時會將手續費用,列入遴選指標。

財政局也強調,包括交通罰單、各類違章繳款單等行政罰款,因屬懲罰性質,手續費若由市府支應並不合理,因此仍維持現行作法,由違規繳款的民眾自行負擔手續費。

新北市府表示暫不跟進

對於北市府此一做法,新北市府財政局主任秘書陳正輝昨天表示,超商代收學雜費的每筆手續費是六元,是超商代收項目的最大宗,如果擴大補助將增加支出,因為明年度的預算已編列完成,新北市目前暫不考慮擴大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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