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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不理弱勢? 法律人:背離初衷

立報/本報訊 2012.11.20 00:00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提供民間法律協助的法律扶助基金會,近年卻越趨保守,讓許多民間團體和法律人感嘆,應該協助弱勢的機構反而排拒了弱勢,違背當初成立初衷。20日法扶預算審查前,立委尤美女邀集各方召開公聽會,針對法扶問題提出意見,而曾任法扶基金會董事的律師林永頌也直言,如果法扶沒有辦法將弱勢關懷當成核心理念,立法院乾脆凍結法扶預算。專案扶助漸趨保守法扶基金會成立8年,但從2009年推出包括「八八風災專案」在內的重點工作6大專案後,至今卻沒有增加其他專案,讓民間感覺法扶離社會越來越遙遠。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辦公室主任高榮志表示,由於民眾向法扶申請協助,還得經過資力審查,才能判斷是否協助,包括死刑辯護在內的許多案子,在資力審查過程中就容易遭駁回,「不過因為有專案後,專案給予較大的彈性,也讓許多本來可能駁回的申請得以獲得協助。」但是如今法扶的專案卻不再增加,讓需要的人拿不到法律資源。另外,雖然法扶近年案量增加,而其中法律諮詢和刑事案件卻佔了大多數,民事或家事法庭案件卻相對減少,林永頌直言,以卡債族的法律扶助為例,由於之前司法院將律師的佣金降低,導致律師協助這一塊的意願降低。林永頌解釋,司法院不能直接介入法扶基金會的議案,僅有核備權,但司法院只要不核備,議案就無法通過,透過程序手段壓低律師佣金的結果,減少某些案子的承接數量,導致真正需要協助的人被排拒在資源之外。▲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林永頌律師指出,法扶基金會預算即將受審,希望能透過預算審查期間要求法扶改進。(圖文/姜林佑)公益團體只能靠自己而近期引發社會關注的紹興社區,居民也曾向法扶申請協助但遭到駁回,目前協助紹興社區居民進行訴訟的律師黃國城指出,這些身為被告的當事人,尤其面對的是公家機關、且一定敗訴的被告們,其實更需要法律扶助,不過他們卻不一定能通過資力審查。民間團體也質疑,許多公益團體的訴訟需要律師協助,但是目前法扶尚未把公益團體的訴訟和環境案件納入扶助範圍;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林仁惠表示,許多公益團體比低收入戶還弱勢,募款僅能支撐少數人薪資,卻無法申請法扶協助,民間團體還得自備律師來義務協助民眾進行行政訴訟,多年下來,民間根本看不懂法扶到底能幫什麼。且雖然法扶協助的案量增加,但專職律師人數卻沒有跟著成長,對此法扶工會理事長涂又文也強調,員額不足、工作量增加的雙重困境下,個別律師在個案諮詢和提供服務上將無法給予太多時間。根據法扶的統計,當事人對於法扶在告知駁准時的服務滿意度也是逐年下降,顯見當事人對於法扶的服務並不滿意。▲紹興社區居民案件之義務律師黃國城表示,社會上有許多人需要法律幫助,出示手中多起案件都是對法律毫無了解的老年人。(圖文/姜林佑)民團盼董事會改選對於法扶提供的協助範圍日漸緊縮,甚至將資力審查中的彈性條文刪除,林永頌直言,這幾年法扶董事會的遴選越來越保守,因此選上的人事不如過往那樣積極,雖然董事會中官方僅有5人,其餘8人屬於民間代表,但是只要民間代表中有趨向官方的人,遴選名單上也就只會出現相對保守的人選,而這些保守的人選也影響法扶的調性。他強調,過去法扶積極時,司法院極力打壓,因為它擔心法扶太活躍,會讓法院案量增加。現在第三屆人選都是相對保守,讓整個法扶顯得被動消極,而司法院則只是袖手旁觀,「就像一個活躍的人你把他掐到半生不死,現在快死了躺在那邊,你說尊重他。」對於目前法扶現狀,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成員朱美蘭強調,希望能夠全面改選,交由真正進行過第一線法律協助的人選擔綱,司法院也應該落實監督功能不插手法扶運作。雖然民間對法扶提出質疑,法扶秘書長鄭文傑表示將會在資力審查上儘量做到公平,而員工福利也正在思考改進方案。司法院行政廳副廳長許紋華表示,司法院僅擔任監督工作,不實際介入基金會運作,外界希望董事會遴選更透明,司法院也會考慮如何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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