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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壽險業炒樓 金管會「新8條」火速生效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2012.11.20 00:00
壽險業今年以來瘋狂獵地,11月初投資金額已逾千億元,創歷年新高,為嚴控炒樓,金管會火速宣布8大新措施,包括:收益率必須超過2.875%、投資商辦大樓8年內不得移轉等「新8條」,且即日起生效,以避免壽險業者利用修法前的「空窗期」進場持續買樓炒地。

「新8條」中,有7項為緊縮壽險業投資不動產,包括1.「收益率標準提高至2.875%」,2.「最低收益率不再給2年緩衝期」,3.「投資商辦大樓5年不得移轉」,4.「投資素地應附承租意向書、10年內不得移轉」,5.「董事會須逐案審查」,6.「自用不動產5年內不得移轉」與7.「禁買預售屋」﹔另有一項是屬於「配套放寬措施」,若投資公共建設且規劃開發時程的地上權案件,則可排除相關投資素地的限制與規範。

金管會保險局主秘張玉煇表示,金管會檢討並修訂投資不動產規定,目的是導引壽險業以「合理價格」投資不動產,維持穩定的經營;新規範已經出爐,未來就直接依此標準適用,但不溯既往。

其中,由於日前有壽險業者標下台北市商辦大樓,但最低收益率連2%都不到,要等到明年承租商換約才能符合標準;因此,為避免業者遊走邊緣,金管會增修必須「即時」符合收益率標準。

而有關壽險業投資商辦5年、投資素地10年不得移轉的規定,金管會也另外訂出「但書」:若保險業者必須給付鉅額保險金,例如大量解約,或是為了改善資本適足率(RBC)等條件,得經主管機關專案核准,排除上述規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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