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紅在聲明稿中指出,關於壹週刊第599期所報導「留校察看 王雪紅要周永明限期突圍」一文, 對執行長周永明完全信賴、授權與支持,周永明成就與能力無庸置疑。該篇報導標題與內容所謂「留校察看」等言論云云,純屬該媒體惡意杜撰、空穴來風,嚴重傷害本人與周永明多年來並肩作戰的深厚情誼。
王雪紅也表示,財務長張嘉臨乃是由周永明親自聘請,並非其指派,該篇報導指稱張嘉臨是由其所派任與事實不符。
至於與蘋果和解後市,王雪紅也說明, 宏達電與蘋果順利達成和解一案,完全是周永明親自主導和解協商,再委由法務長雷憶瑜完成和解契約締訂,財務長完全未參與。然而該篇報導內容皆與事實不符,未經透過公關管道查證即杜撰假想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