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協商通過,有關國道公路立桿式機械照相的舉發績效,警政署不得提撥工作獎金發給;鐵路警察局、花蓮港務警察局和國道公路警察局102年工作獎勵金凍結新台幣5100萬餘元,其餘警政署編列的工作獎勵金2億5000萬餘元統刪1000萬元。
根據警政署粗估,民國99年度國道公路違規舉發為國家帶來近29億元罰鍰收入。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陳其邁認為,立桿式機械照相舉發績效不應列於國道公路警察的工作獎金提撥與發放,機械開單卻發獎金給警察不合理。
委員會協商後同意,凍結國道公路警察局、鐵路警察局和花蓮港務警察局明年度工作獎金5100萬餘元,待交通部會同內政部、財政部研擬辦法後解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