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先後核准多種韓國進口蘋果的農藥標準,引發民眾對食品安全的疑慮。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19日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受訪指出,當世界各國要外銷或台灣要進口農產品時,其中若有使用台灣尚未訂定殘留標準的農藥,各國就會正式提出申請訂定,台灣邊境才能為產品的衛生安全把關,並非衛生署主動訂定。
康照洲指出,這次韓國主動向台灣申請的13種農藥,在台灣原本就允許使用,只是並未使用在蘋果上。經農委會、衛生署評估後,認為有4種可以用在蘋果,其他幾種則可以用於梨子或木瓜,並訂定安全容許量。他說:『(原音)我們經過評估之後,認為它(農藥)安全沒有問題,所以就訂了一個蘋果的殘留容許量,所以這整個過程都是透過這樣子一個正式的申請。那我們經過衛生署還有農委會的專家來做一個評估,訂定安全容許。』
康照洲強調,訂定農藥殘留量標準並非所謂的放寬,而是為保障進口蘋果的農藥殘留量在安全容許的範圍下。但由於各國使用農藥的情況不一樣,不同作物也有不同標準,所以衛生署的做法只是讓殘留標準更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