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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任禮遇回歸制度 別因人設事

中時電子報/陳文信/特稿 2012.11.19 00:00
台灣因藍綠對立,朝野不僅難以在國家大政上攜手合作,就連卸任正副元首的個人禮遇,也常成為互相攻訐的戰場。綠營曾批連戰家財萬貫仍享禮遇,有意修法大砍額度;藍營也為了不想供養陳水扁終生,設下「有效期限」;扁因弊案遭判罪後,藍營更進一步修法,取消貪汙一審有罪者的卸任禮遇。

戒嚴時期,兩蔣都在任內辭世,數十年來沒有卸任禮遇的問題。但民主化後,未來將出現愈來愈多卸任的正副元首。因此,社會必須思考:我們要怎麼看待卸任元首?要給這些曾任國家正副領導人的「平民」多少禮遇?他們應該發揮什麼功能?他們的人身安全、他們掌握的國家機密,又應該受到怎樣程度的保護?

過去幾位卸任正副元首,形象都頗為鮮明,這使得外界在思考卸任禮遇的問題時,腦海難免會浮現那幾個熟悉的面孔,要將心中的好惡完全摒除,實非易事。然而,因人設事的修法,往往不周延,反而可能在未來製造更多問題,回歸制度考量,才是長治久安之道。

例如,禮遇的金額及程度,除了準確評估實際需求,亦應考量國家財政及人事成本。禮遇期限的長短,也應從政治影響力及國家安全等層面思考。至於貪汙遭判罪者,取消其禮遇固然替老百姓出了一口氣,但比起只取消禮遇金,確實討回贓款,才更符合正義。

其實,卸任禮遇的核心問題不在金額多寡,持續活躍於政壇者,亦自有其資源及管道,不必再花國家資源。但既然曾任國家最高領導者,他們的健康及安全,是最基本的尊嚴,應善加維繫,才能兼顧國家形象及人民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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