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分局指出,於101年6月中旬,在新北市五股區一帶,得知被害人所屬計程車聯誼會多名司機於工作之餘,常相聚玩牌消遣,練○進覬覦該聯誼會成員有利可圖,遂指揮、操縱旗下成員林○邦,要求被害人邀約該聯誼會成員至其所經營之賭場參與賭博,為被害人拒絕後懷恨在心,竟指示成員陳○智、陳○元等多名小弟圍毆被害人成傷。
於101年8月中旬,練○進受債權人委託,在臺北市中山區及松山區等地,持被害人所簽立之本票,夥同旗下小弟莊○德、張○和等人,多次騷擾被害人任職之公司,並以言詞恫嚇被害人逼迫短期內償還債務。
於101年8月下旬,覬覦某中央機構公開招標有關區內廢棄物汰換資源回收之工程利益,練○進夥同徐○祖、吳○勳帶領旗下小弟莊○德等人前往投標會場,介入工程圍標影響得標價格及結果,從中牟取不法利益;於101年6月初至8月下旬,練○進得知宜蘭縣某家紙業公司場內機具欲廢棄汰換,認該資源回收工程擁有龐大利益,遂帶領旗下小弟前往宜蘭縣等地,以強暴、脅迫之非法手段介入工程圍標。
案經大同分局專案小組報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蔡檢察官啟文指揮偵辦,蒐證近半年收網,於14日及15日,在臺北市及新北市等地,循線將犯罪嫌疑人練○進等7人拘提到案。
犯罪嫌疑人練○進等7人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專案小組仍將持續擴大偵辦該犯罪集團之非法事證及相關共犯。本分局籲請受害之公司行號或廠商,勇於出面指認協助調查(請聯繫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偵查隊、電話:02-25531516、02-25573280第六小隊)以利擴大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