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呼籲雇主應提供合法安全之工讀環境

大成報/
13 年前
【記者林純弘/台北報導】為保障工讀生能享有合法的勞動條件及安全的工作環境,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於今(101)年暑假7月至9月發動「101年度暑期工讀保護專案計畫」,除針對轄內僱用工讀生比例較高之事業單位執行勞動檢查外,也透過「市府暑期工讀生宣導」及「專案檢查宣導說明會」等多項活動來強化勞雇雙方勞動法令觀念。

勞動檢查處鄒子廉處長指出,自8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計畫共分2階段進行,共計抽查本市41家僱用工讀生事業單位,包含5家連鎖式便利商店業、11家零售量販店業、12家餐館業、2家速食餐廳業、6家飲料店業及5家其他行業;檢查結果發現10家有違反法令規定,31家無違反法令規定,違反比例為24.39%,其中以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6條(每7日中未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3家、第38條(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3家及第39條(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3家違反比例最高,相關違反事項北市勞工局皆依法裁處,勞動檢查處並將持續列管適時實施複查。

勞工局陳業鑫局長表示,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均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不因勞工受僱身分是工讀生或正職人員而有所區別;因此,工讀生的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月薪18,780元、時薪103元),事業單位也須為工讀生投保勞工保險和全民健康保險、提繳勞工退休金,以保障工讀生應有權益。同時, 在安全衛生方面,針對新僱用或變更工作之勞工,雇主除應實施必要的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外,雇主應提供安全無慮之設備及置備安全防護具,並使其確實使用,以避免職業災害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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