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投資人勿向營業員借貸
中央商情網/
13 年前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012年11月16日電)金管會呼籲,投資人勿向證券商從業人員(營業員)金錢或有價證券借貸;營業員也不能與投資人之間有金錢、有價證券的借貸行為。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部分投資人於買賣股票時,擔心資金短缺無法順利完成交割,請求證券商營業員協助處理,而營業員惟恐投資人違約交割,所以借款給投資人協助完成交割,但事後投資人若因該項借款所買賣的股票發生虧損,極可能造成投資人與營業員間的交易糾紛。
金管會表示,為避免此類事件發生,證券商營業員不得與投資人間有金錢或有價證券借貸行為。
相關新聞
★韓國Kospi指數9:00挫5.73點或0.31%報1864.99
中央商情網
13 年前
悲!走春拜年 男喝清湯竟遭嗆死
TVBS
12 年前
★新台幣匯率開盤貶1.4分達29.156元
中央商情網
13 年前
生長痛不會找上關節 轉骨期須留心部位
優活健康資訊網
12 年前
⊙亞洲主要匯率最新匯價
中央商情網
13 年前
初五迎開工!布莊放長炮 婚紗業撒紅包
TVBS
12 年前
人機互動 Win 8狂想世界開幕
中央商情網
13 年前
【商情快訊】陸油價下調 今年第4次
中央商情網
13 年前
大佛見證 柯呈枋參選彰縣長
中央商情網
12 年前
擎泰前10月每股虧逾10元
中央商情網
13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