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陽工業公司101年11月12日董事會決議修訂101年第2次股東常會召集事由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2條第1項第17款情事,惟該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5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