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平交易法規定,事業結合的申報門檻,要從營業額與市占率兩方面判定。若結合之前,其中一家市占率超過四分之一,或結合後事業的市占率超過三分之一,就必須向公平會申報;從結合事業的營業額判定,若其中一家年營收超過新台幣100億元,且被併購公司年營收超過10億元,也符合申報條件。
根據公平交易法規定,事業結合的申報門檻,要從營業額與市占率兩方面判定。若結合之前,其中一家市占率超過四分之一,或結合後事業的市占率超過三分之一,就必須向公平會申報;從結合事業的營業額判定,若其中一家年營收超過新台幣100億元,且被併購公司年營收超過10億元,也符合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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