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稻婦無保請回 農民氣得牙癢癢

中時電子報/鐘武達/彰化報導
13 年前
林姓婦人涉嫌橫跨濁水溪在雲林、彰化縣偷收割水稻,十三日晚間經檢察官複訊後獲無保請回,消息傳出,有農民擔心會「縱鼠歸田」;林婦先偷稻再變賣換成金錢,警方查扣的贓款剩五萬多元,農民要取得賠償,可能要等到法官判決。

彰、雲兩地農民昨天得知林婦「被放」的消息後,不少農民是氣得牙癢癢,但也只能說無奈。另外,林婦犯下的偷割稻案至少三起,估計稻子變賣的所得約廿多萬元,但經警方追回的贓款只剩五萬多元,且尚未發還給受害農民。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指出,林婦並非現行犯,且前天晚上是「自願到庭」接受訊問,承辦檢察官衡量她已坦承犯行,又無逃亡之虞,才裁定無保請回;至於農民的求償事宜,則與林婦是否交保不相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