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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華興電子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案

中央商情網/ 2012.11.14 00:00
日  期:2012年11月14日公司名稱:華興電子(6164)主  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案發言人:侯玉媛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1/14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65,964,5375.預定買回之期間:101/11/15~102/01/14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2,83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7.50~12.90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0.00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本公司前三年未有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本公司無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1/14案

由:買回本公司股份案,謹提請

討論。

說 明:一、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集中交易市場買進本公司股份並辦理註銷,相關事項如下:(1)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65,965仟元。(4)預定買回之期間: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1月14日。(5)預定買回之數量:12,830,000股。(6)預定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7.5元至12.9元,惟若買回期間內,本公司股價低於

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7)買回之方式:委託證券商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三、本次預計買回本公司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0.00%,並且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業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之維持。四、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公司申報買回股份應檢附「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五、 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表示意見。六、其他金管會所規定之事項:無。七、俟向金管會申報完成後,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執行相關買回股份事宜。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華興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一、本公司經民國101年11月14日第十屆第十五次臨時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巿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12,830,000股。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己發行股份之10.00%,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101年第三季財務報告中流動資產之37.08 %,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己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維持。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7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華興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此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其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及流動性比率等項目尚未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其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價格上、下限分別為新台幣12.9元及7.5元,介於買回上、下限之間,應尚屬合理。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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