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要求辜仲諒投資壹傳媒的持股必須低於20%,而且完全不能涉入壹傳媒的經營、也不能擔任買家代表人與壹傳媒大股東黎智英簽約。由於辜仲諒原本預計17日與黎智英簽約,金管會的這些要求讓這筆交易案出現變數。
對此,NCC發言人虞孝成表示,依照審查程序,辜仲諒必須先達到金管會的這些要求,這筆交易案才會送到NCC進行後續審查。他說:『(原音)金管會要求金管會的,所以說,辜仲諒先生必須達到金管會的要求,他才能夠進下一步,再到NCC,我們再從媒體的角度來審視它。』
虞孝成表示,這筆交易案如果送到NCC,NCC將研究這起交易是否會讓媒體產業出現不公平競爭,是不是有過度集中的問題,以及對言論自由的影響。
金管會13日約見辜仲諒,說明金管會對這筆交易案的立場是「金融和產業分離」。根據了解,辜仲諒表示會慎重考慮金管會的規定,也會對外公開說明立場;但他也表明購買壹傳媒的資金和中信金及中信銀都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