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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過才能設》公共藝術 不可變公共垃圾

自由時報/ 2012.11.14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李信宏/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昨天在市政會議說明公共藝術推動計畫,市長朱立倫認為,有些鐘樓、牌樓不符合藝術美感,他要求文化局嚴格審查且重質不重量,因為公共藝術做不好就成為公共垃圾,甚至成為城市之瘤,以後審核未過就不准設置。

文化局長林倩綺表示,去年已設置十九案的公共藝術,今年仍有三十三案待審,如果包括教育推廣計畫,新北市的公共藝術相關案量居全國之冠。

朱立倫說,雖然新北市公共藝術案量是全國最多,他卻不太敢宣傳,因為重點在於市民是否會欣賞與關心公共藝術?公共藝術能不能成為城市的驕傲?

他說,推動公共藝術應該重質不重量,公共藝術做得好是城市之美,做不好反而變成公共垃圾或城市之瘤,浪費錢又有礙觀瞻,例如早期有些社團或公所普設牌樓、鐘樓等,因為藝術美感不佳,很多都成為市民眼中的雜亂點或視覺障礙,紛紛要求拆除。

他再舉例,國際知名的朱銘、吳炫三等藝術家的創作,民眾只能到朱銘美術館、吳炫三工作室才看得到,如何將藝術家的作品結合到公共藝術設置,這是政府該努力的。

朱立倫說,為了避免今日的公共藝術成為明日的城市之瘤,應從制度面改善,他請副市長李四川邀集文化局、城鄉發展局等相關單位,對公共藝術設置訂出標準,不論是公共工程或民間建設案設置的公共藝術,都要審議通過後才准設置,新北市要朝向「公共藝術之都」的目標邁進,讓公共藝術成為市民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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