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國立東華大學去年曾發生校外宿舍火警,學校表示會全面檢視消防安全,但最近又有學生向本報爆料,理工學院一館大樓的滅火器許多都已經過期,就連校長、副校長辦公室門口的滅火器也過期數月;校方則澄清「學生誤會了」,因為乾粉滅火器沒有過期的問題,學校也有每月檢查。
理工學院滅火器多過期數月
國立東華大學學生昨向本報投訴,理工學院三樓實驗室日前火警,學生一看滅火器,這才發現理工學院一館、二館大樓內,不少滅火器都超過使用期限,就連校長吳茂昆、副校長鄭嘉良的物理系研究室,門前的滅火器都已經過期好幾個月。
學生說,學校滅火器用過期品,學生早就跟校方通報,但學校都不聞不問,簡直罔顧學生生命,就怕萬一有火警,過期滅火器派不上用場,將對師生及校園安全造成重大危險!
記者實際走訪理工學院,也發現標有「毒性化學物質操作場所」的實驗室門口,滅火器期限已超過五個月,清點數量至少有十支以上。
中央標檢局已刪除效期規定
東華大學主任秘書蔡裕源說,經濟部中央標檢局九十一年已刪除乾粉滅火器有效期三年的規定,因此藥劑沒有過期的問題,滅火器有效期限超過三年後,雖不必換藥粉,但要檢查鋼瓶有無洩漏、以及粉劑能否正常噴出,因此學校委託廠商每年進行抽驗,抽驗的滅火器只要無法使用,同批號者就會全面汰換;另外,總務處每月也檢查滅火器壓力表,如鋼瓶洩氣壓力不足就會汰換。
蔡裕源說,校方總務處將在一個月內,將每月檢驗合格的滅火器貼上合格標籤,以免學生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