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金管會:辜仲諒不得經營壹傳媒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2012.11.13 00:00
金管會今(13)日約談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說明購買壹傳媒台灣業務相關事宜,會後金管會表示,辜仲諒不能控制、主導及經營壹傳媒,甚至也不能是簽約的代表人。

辜仲諒團隊與壹傳媒簽署可能出售台灣印刷及電視業務的意向書,將以175億元買下蘋果日報、爽報、壹週刊、壹電視等,但依據金控法第16條規定,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持有金控股權超過10%,必須通過大股東適格性審查。因此,金管會今天主要瞭解辜仲諒投資壹傳媒資金是否與中信金有關,及大股東的適格性等,避免經濟力量過度集中等問題。

金管會表示,中信金董事長辜濂松也是中信銀的董事長,持有中信金約7%股權,但對中信金董事會有實質控制權,是中信金重要的股東,而辜仲諒與辜濂松是重要關係人,因此基於產(產業)金(金融)分離政策,辜仲諒不得經營壹傳媒。

銀行局局長桂先農表示,過去確實有一些沒有產業、金融分離的案子,但卻發生弊端,像是力霸案件、萬泰銀與太子集團的案件,因此現在務求落實產金分離政策,並且採一致性的原則。

桂先農表示,辜仲諒不能控制、經營及主導壹傳媒,也就是說,辜仲諒持有壹傳媒股權不可以超過20%,甚至也不能是簽約的代表人;對此,辜仲諒承諾近期會對外說明購買壹傳媒符合主管機關要求的作法。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