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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檢遭押 同僚驚訝稱應看證據

中央社/ 2012.11.13 00:0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涉貪污案遭押,部分同事都相當驚訝,但也有人表示,辦案看證據,若她遭冤枉應還清白,若犯法則受制裁。

司法官訓練所25期結業的陳玉珍,在司法界以口才好、反應快、公關能力佳著稱;也因酒量好、為人海派成為個人特色。

「應該沒有女檢察官,像她這麼會喝」,同事這樣形容陳玉珍;有司法官指出,她升高檢署擔任檢察官後,近年來常與大陸公安等單位交流,她的好酒量讓對岸官員印象深刻。

陳玉珍在宜蘭地檢署時經手偵辦「尹清楓命案」,追查軍火商與尹案關係,在台北地檢署期間偵辦白曉燕案後續的五常街槍戰搶功案,起訴員警。

陳玉珍昔日形象良好,現今卻因貪污案遭收押禁見,部分同事都相當驚訝,但也有司法官表示,辦案看證據,若她遭冤枉,調查後應還清白,若她有犯罪,則應接受法律制裁。

陳玉珍於民國89年1月12日擔任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同年9月28日調到板橋地檢署擔任主任檢察官。93年12月7日,從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調升到高等法院檢察署任簡任第11職等檢察官,以約每隔2年調升1等速度,直到去年4月間任高檢署第14職等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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