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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沖):修法不公布財產 非全部

中央商情網/ 2012.11.13 00:00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012年11月13日電)行政院長陳(沖)今天說,研議修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學者專家或企業界人士擔任重要公股董監事不必強制公布財產,不是全部。

陳(沖)上午在立法院會施政總質詢,回答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楊麗環質詢,有關為延攬優秀人才進入政府服務,府院高層思考研議修法,讓部分公職人員申報財產後,不必強制公布財產一事,做了以上表示。

陳(沖)表示,這件事情10月25日在總統府財經月報就曾經提過,後來在一個場合大家討論,因為有些重要公股的董監事,不是全部,牽涉到很多學者專家、企業界人士,要他們幫忙政府照顧公股利益。

楊麗環問「只針對企業界擔任公股董監事?」陳(沖)說「對」,不是修訂個人資料保護法,而是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陳(沖)說,這個制度是不是要檢討,可以參考國外做法。楊麗環質疑一旦修法企業界人士擔任公股董監事可以不必申報或公布財產,會造成依法申報財產的閣員等差的感覺,成了B咖、C咖。陳(沖)說,這種誤會當然要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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