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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凌風妻離子散:黎智英別跑

中時電子報/陳亭均/專訪 2012.11.13 00:00
高凌風、金友莊(小金)去年8月開始協議離婚,今年2月20日登記離婚,但對外保密。直到3月21日《壹週刊》爆出高1月時控告小金「通姦」,讓兩人不得不承認已離婚。8個月後,12日高凌風決定控告《壹週刊》妨礙名譽等,「肥豬仔(黎智英)別跑,中信集團本周六接手壹傳媒,我不要讓辜仲諒背黑鍋,要對付殺人者,就得讓他在跑路前現形,臭名留台灣。」

「報導像子彈轟我腦」

3月時《壹週刊》封面標題「高凌風告金友莊通姦」,震驚外界。當天他立刻開記者會否認,但沒人相信他。他昨感慨的說,記者會上,他誤把重心放在小金緋聞對象「張志堅才是神祕爆料者」上,「我那時亂了。《壹週刊》用上『通姦』這種話,任何人都受不了,尤其是小金,我確實沒解釋清楚。」

他怒說:「他們的報導像把左輪手槍,一發子彈轟掉我腦袋,讓我真的妻離子散,當時完全喪失反擊能力,到現在才醒過來。」他預定周三向《壹週刊》提告,索賠300萬,今下午兩點與律師完成事前準備。「拖了半年多才行動,我像是武林大俠被打癱,現在養好傷才能出來講話。」

他說,當時《壹週刊》出刊前一天訪問他,只說到是否知道小金在外的事,絲毫沒提「通姦」兩字,所以他只回答不清楚小金的事。 他強調,因曾收到多封小金與男子曖昧對話的匿名信,他查出發信者為張志堅,所以向市刑大提告張「和誘罪」。後因小金說「你怎麼那麼下流」,他就馬上徹告。

截稿前《壹週刊》未回應

《壹週刊》報導出來前,他和小金關係還不錯,報導後,小金變得老死不相往來,該報導摧毀他與小金「離而不分」的約定。 他激動的痛批:「黎智英的壹傳媒是糞坑媒體,如今要換成中信集團,我有冤報冤,有仇報仇,要趁它還屬於黎智英的時候討回公道。別想拍拍手就走人!」

索賠300萬,他說是與律師衡量後的金額,「我敢告《壹週刊》,因為我根本沒告小金通姦。」他認為自己名譽、事業、收入都因此受影響。「醜聞喪失了許多代言機會,實質損失難以估算,『三大難高音』演出也多少受到形象影響。」《壹週刊》社長裴偉昨說此事要問負責該新聞的副總宋筱玲,但記者截稿前她未接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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