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呂正華昨天表示,現階段陸資來台投資LED產業規定為:雙方的合作策略要經專案審查通過,以及對投資事業不得具有控制能力。
專案審查重點包括:一、雙方具產業鏈上下游關係,二、雙方屬水平合作,且具產能互補概念,三、可協助國內業者拓展海外新興市場,四、未來兩岸產業互補分工模式,五、對國內經濟發展貢獻面向包括是否增加臺灣公司營收或收益之情形,或經由投資可大幅提升國內事業技術水準或運籌能力,六、對我國產業帶動面向包括對國內總體經濟的貢獻、對國內上下游供應鏈廠商帶動投入情形,如可帶動國內設備、材料及其他相關產業的具體作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