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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新:代子公司金鑫投資(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與大澄投資(股)公司、瑞華投資(股)公司合併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11.12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01/11/12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存續公司:金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大澄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瑞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存續公司:金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大澄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瑞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金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100%之被投資公司、大澄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15.89%之被投資公司、瑞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關係人華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持股達100%之被投資公司/整合集團資源/無顯著影響。7.併購目的:整合集團資源、活化資產及提升投資公司經營效率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營運效率。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無顯著影響。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1股瑞華換0.726183股金鑫;1股大澄換0.950743股金鑫 /以三公司101年10月31日經會計師核閱財報之股東權益淨值,加計各該公司其股權投資以公允價值評估之差異數調整後之每股淨值,做為本次合併換股比例之基礎。11.預定完成日程:合併基準日訂為101年12月31日。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自合併基準日起,消滅公司之資產、負債及一切有效之權利義務、法律關係,均由存續公司概括承受。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金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投資事業。大澄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投資事業。瑞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投資事業。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無。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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