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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杏一公開發行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發行相關事宜

中央商情網/ 2012.11.12 00:00
日  期:2012年11月12日公司名稱:杏一(4175)主  旨:本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發行相關事宜發言人:陳孟宏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1/11/12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發行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本公司民國101年05月28日股東會章程修訂通過,發行新股時得採免印製股票之股份登錄方式,以配合無實體發行股份之規定。本公司於民國101年9月17日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相關作業暫停,今重新擬訂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之基準日,並授權董事長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相關事宜。二.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規定:(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22,27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22,700,00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票相同,換發比例為1:1。(二)新股票自開始換發日起,原舊股票不得做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全數透過集保戶辦理轉撥手續。(三)無實體股票換發手續:(1)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A.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B.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a)全部舊票。(b)蓋妥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暨登錄通知書原留印鑑。(c)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3)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4)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5)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A.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B.辦理地址: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C.本公司股務電話:(02)2361-1300D.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30至下午04:30,星期例假日除外三.換發新股票基準日期及相關作業日期:(一)換發基準日:101年11月29日。(二)最後過戶日:101年11月23日。(三)停止過戶期間:101年11月25日~101年11月29日。(四)新股票開始換發日:101年12月18日起。四.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予以修正變更上述條件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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