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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菲勞付機票費 勞委會不同意

中央社/ 2012.11.12 00:00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2日電)勞委會今天表示,菲律賓最近要求家庭類菲勞出國工作,機票費應由台灣雇主支付;勞委會不同意,主張維持勞雇合議共識支付。

菲律賓政府最近要求菲國家庭類外勞出國工作,其仲介費、簽證費、來回機票費及體檢費,都應由台灣雇主支付。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外勞管理組長陳瑞嘉對此說明,菲國官方正式提出要求雇主給付費用的是機票費和服務費,其他項目則由國內少部分仲介反映得知,國內仲介也憂心,將因此增加雇主負擔。

勞委會認為,菲律賓官方要求雇主給付機票費和服務費並不合理,沒有給予具體承諾。勞委會主張,機票費應由勞雇雙方合議共識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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