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11/122.公司名稱: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更正本公司101年第三季財務報告第6頁合併現金流量表。(2)更正本公司101年第三季財務報告第28頁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者。6.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