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非農地 標準不同
縣議員呂淑真指出,環保署公告桃園縣有八十八筆農地被列為控制場址,所謂控制場址就是重金屬含量超標。她查詢後發現,農地、非農地金屬含量差很大。
目前重金屬含量是以ppm為單位,農地標準是鎘五、鉛五百、汞五、銅二百、砷六十、鎳二百、鋅六百、鉻二百五十。
非農地部分,砷、鎳、鉻相同,鎘廿、鉛二千、汞廿是農地的四倍,銅四百是農地的二倍,鋅二千則是農地三.三倍。
她說,環保署訂定非農地重金屬含量標準較農地高,是因非農地並非從事種植用,但目前非農地種菜非常普遍,她擔心有人把非農地種的菜拿出來賣,因為,假設非農地鎘含量為「19.5ppm」,以農地而言超標近四倍,但以非農地標準卻是沒有超標問題,但非農地種出來的菜又沒有人把關,對消費者健康實在威脅很大。
環局:修正自治條例列管
呂淑真建議對非農地種菜採取登記、管理分離制度。例如,非農地銅含量「350ppm」,超過農地「200ppm」標準,可要求不能耕種。
陳世偉認同,他表示,登記、管理分離是合理的制度,因為在非農地種植作物,比照農地較嚴格的標準是合理的,畢竟健康無價。未來會針對市區內較大筆非農業用地加強稽查是否重金屬含量超標,也會透過自治條例的修正,達到管理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