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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分期真貸款! 補習付款藏陷阱

自由時報/ 2012.11.10 00:00
消費者等同被剝了兩層皮

〔自由時報記者楊久瑩、林曉雲/台北報導〕補習付款借貸,消費者卻被剝了兩層皮?消基會昨踢爆,國內不少補習班慣常以「分期付款」鼓吹消費者分擔費用,許多學生直到中途解約時,才知道自己簽下小額信貸,除了得支付違約金給補習班,還得立即償還貸款給銀行,並繳交帳務管理費,等同一連被剝了兩層皮。

華爾街補習班倒閉事件,引發各界關切資融公司與補習班合作的情況,因此,教育部有意禁止補習班仲介所有融資服務。

消基會昨批,教育部下全面禁令,根本是鴕鳥心態,反而會逼著向來少與銀行往來的學生族,得自己去跟銀行打交道,甚至跟地下錢莊借錢。

消基會建議辦補習貸款專案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建議,教育部應比照助學貸款的方式,與銀行洽談「補習貸款」專案,以簡化流程或優惠服務,供有貸款需要的學子洽辦;要不就應與青輔會、職訓局合作多辦語言、電腦課。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回應表示,近日正在研修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社教司會參考消基會的意見,做通盤研議。

雷立芬指出,目前包括語言及電腦資訊教學補習班設計的課程,多數是和銀行或其他資融公司合作提供小額信貸,但部份補習班事前卻未說明這是貸款,而是以「分期付款」四個字做幌子,許多消費者並不清楚,簽下約就等同債務背上身,業者顯有誤導欺騙之嫌。

提前解約 竟仍須付帳管費

消費者報導雜誌發行人陳智義分析,目前補習班代辦行銷放款業務並未如補習班規範,給予學子五天的猶豫期;消費者一旦提前解約,仍須負擔帳管費及違約金,並不合理。

消基會也批評,學生還未開課就解約,銀行帳管費就先收取一成,未免太好賺,目前「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此類約定已失公平交易原則。此外,補習班消費契約的違約金收取比例高達一成,實在太高了。

消基會呼籲,消費者跟補習班簽約前應先考量自己的背貸能力,其次則是查看契約條款是否合理;有資金需求也建議透過銀行,而非接受補習班的推薦,找非金管會管轄的資融公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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