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政風處接獲檢舉指出,郭姓中校涉嫌利用偵辦走私香菸機會,以不實檢舉筆錄詐領查獲私菸的檢舉獎金,詐得不法款項逾339萬餘元,將全案移送廉政署清查。
廉政署報請嘉義地檢署及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共同指揮偵辦。
廉政署昨天見時機成熟,由駐署檢察官高大方、許嘉龍、王柏敦及嘉義地檢署檢察官王輝興共同指揮廉政官共20餘人,搜索3個處所,並約詢7名關係人到案。
由於郭姓中校具軍人身分,廉政署將他移由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檢察官複訊。
軍事檢察官經漏夜偵訊後,諭令關係人謝姓男子以15萬元交保,並向法院聲請羈押郭姓中校。高等軍事法院高雄分院今天以郭姓中校涉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並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