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廣納人才進入政府單位,外傳府院高層日前提出構想,建議修改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讓財產申報後不公開,必要時才公開。國民黨立委詹凱臣、台聯立委許忠信9日在立法院院會質詢時都關注行政院長陳冲的態度。
陳冲答詢時表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經多次修法後,對於代表公股擔任董監事的人都需要財產申報,但當時公營機構或公股的單位很多,因此不容易找到人擔任董事,過去確實曾交換意見討論這個事情。他說:『(原音)那個時候因為公營機構或者代表公股的單位很多,那如果這些董事,他不是董事長,是董事而已,如果要財產申報的話,那這樣就很不容易找到人。』
陳冲表示,根據公司法202條規定,董事是董事會集體行使職權,所以要單獨做什麼壞事也不是那麼容易,才思考這部分是否可以考慮做一些合理化的安排,便於延攬人才擔任董事,但他也強調目前仍在交換意見的階段。
陳冲也強調,不會因人事處理這個問題,會從整個法律面討論合不合適,可以用什麼方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