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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郁琦:洽簽和平協議有3前提

中央社/ 2012.11.09 00:00
(中央社記者翟思嘉台北9日電)陸委會主委王郁琦今天說,總統馬英九曾提出在3前提下,審酌推動兩岸商簽和平協議,但和平協議不是總統第2任期裡優先推動事項。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王郁琦上午出席海峽交流基金會主辦的九二共識20週年學術研討會。針對中共總書記胡錦濤昨天在中國共產黨第18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告、盼兩岸達成和平協議一事,王郁琦會前接受媒體訪問,做以上表示。

對於胡錦濤政治報告,王郁琦說,這是中國大陸第1次把「九二共識」放入正式文件,兩岸都同意「九二共識」是共同基礎,這點「沒有疑問」。

對於兩岸和平協議一事,王郁琦說:「這在馬總統第2任期裡面,不是優先推動的事項。」

他說,兩岸交流協商循「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原則,目前還很多事務性協商要繼續突破解決。

王郁琦也指出,馬總統曾說政府推動兩岸商簽和平協議沒有設定任何時間表,且須具備3項重要前提,即「國家需要、民意支持與國會監督」,倘未來要推動兩岸和平協議,一定會先交付人民公投。1011109

(中央社記者徐肇昌攝 10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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