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1/11/092.公司名稱:鑫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子公司101年9月背書保證當月增減金額應為0,誤植為-36,535仟元6.因應措施:更正公告後重新上傳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