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城泰統:董事會決議間接進行投資計劃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且新台幣一億元以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3 年前
第二條 第15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1/11/082.投資計畫內容:(1)本公司於101年10月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於美金1仟萬限額內透過轉投資之第三地區事業於大陸華東地區投資設立公司經營餐飲等相關業務。(2)擬於上述限額內透過國內新設子公司執行相關投資計畫。3.預計投資投入日期:俟具體投資計畫完成後。4.資金來源:自有資金。5.具體目的:因應集團發展之需要。6.其他應敘明事項:公司名稱均授權由董事長訂定,投資金額擬於美金一仟萬元限額內,授權董事長規劃並執行相關投資計畫,實際投資狀況再行提報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