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8款1.事實發生日:101/11/09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1/11/204.其它應敘明事項:(1)本股票業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101年6月21日臺證上一字第1011802824號函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查及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6824號函申報生效。(2)本公司股票將於101年11月20日上市交易,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