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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地下化拆遷》比照北捷? 市府:待研究

自由時報/ 2012.11.09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洪瑞琴、翁聿煌/綜合報導〕鐵路地下化工程用地拆遷戶協調「擺不平」,進度難向前推,東區市議員陸美祈、蔡旺詮昨先後質詢關切,都發局長吳欣修表示,台北捷運模式是採站區聯合開發,拆遷戶不是領地而是領回樓地板面積,牽涉不同層面,尚待進一步了解。

非領地 是領回樓地板面積

台北市捷運局聯合開發處長林勳杰說,台北市捷運工程能進行聯合開發,是因為有大眾捷運法的「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做為法源依據,台南鐵路地下化工程,因為「鐵路法」沒有聯合開發選項,但可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或是都更條例,進行協議合作、共同開發,包裝成聯合開發案。

市長賴清德重申,他能理解拆遷範圍內住戶,情感、生活與財產的一切,受到很大傷害,一定會「盡最大努力、以最好方式達到雙贏」。他並強調,絕不容許財團利益,也不允許擴大徵收範圍,鐵路地下化徵收用地不是賣給財團或挹注市府財務,一定是做公共空間用途,人民土地不會白白浪費!

區段徵收領土地 也有問題

對於住戶反映以區段徵收方式,領回分配土地取代徵收補償,吳欣修表示,徵收依法要交出四十到五十%土地,換句話說,民眾至少被徵收三十坪土地,才能領回十五坪的新蓋建築基本面積,可是沿線僅約五%拆遷戶,全拆面積可能超過三十坪,對其他九十五%拆遷戶無法領地而言,恐又是另一個思考問題。

另外,自救會要求比照台北捷運模式,吳欣修表示,初步了解,台北市依大眾捷運法制定辦法,係採站區聯合開發方式,拆遷戶不是領地,而是領回樓地板面積。

吳欣修表示,不論是區段徵收分配土地或領樓地板 面積,牽涉不同層面與法令,但也都是解決問題思考方向,將會進一步蒐集相關資料,未來舉辦技術論壇邀各方專家,針對施工方法與施工路線檢視,研擬最合適對策。

吳欣修直言,其實鐵路地下化後,鐵路局維護花費更大心思,未來地面上的路廊,有改善通風口等設施,若有住宅也可能影響居住品質,因此大面積綠化,不可能再做多目標使用,經建會所謂的以土地開發利益回饋建設跨域加值計畫,並未納列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化,經濟效益完全基於改善交通與都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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