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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議員蔡旺詮 關心「街頭藝人」產業

台灣好新聞/ 2012.11.08 00:00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市議員蔡旺詮關心「街頭藝人」產業,他說台南素有豐富的藝術人文氣息,應該是發展街頭藝人文化的絕佳環境,只是現況卻和預期的相反,成效更只能用「零零星星、不成氣候」來形容。他建議現行台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規定應該鬆綁,讓街頭藝人的發展更活絡。

市議員蔡旺詮8日質詢指出,文化局除了列出20個街頭藝人可展演的公共空間地點之外,不忘規定「申請展演前請先與各展演場所聯繫,詢問展演類別及使用場地是否合適」,對街頭藝人來說,既然取得了許可證,就表示審議委員認同其演出及創作實力,但是要前往各場所演出時,卻還要經過場地管理人的同意,這樣的再次審核,就形同「看人家臉色」一樣,造成某種程度上的不便。其中關於「預借場地」的期程,各單位規定不一,最慢3天前申請即可,或者7天,但甚至有單位要提早30天提出,實在很不方便。

蔡旺詮特別針對其中「台南市古蹟區」的規範提出質疑,他認為不但太過繁複而且限制嚴格,簡直是希望不要有人提出申請,把所有古蹟區變成「街頭藝人淨空區」。蔡旺詮批評文化局實在是「管到海邊去」,很多街頭藝人看到種種繁複規定,紛紛打退堂鼓。蔡旺詮說,眾所皆知古蹟區是觀光人潮最多的地方,如果搭配街頭藝人的擺攤或演出,可以讓單純的遊古蹟衍生變化出不同的樂趣,但主管單位卻用嚴格的規定,壓縮了街頭藝人演出的空間和機會。

蔡旺詮指出,文化局今年舉辦和街頭藝人有關的最大型活動,給人的感覺是「刻板、制式、沒有活力」,說是嘉年華,卻讓街頭藝人團體輪流上台演出,底下民眾排排坐,就像在看「連播的野台戲」,沒有感動和驚喜。尤甚空間規劃不當,使得表演者之間互相干擾,演出效果大打折扣、無法吸引民眾目光。這樣的活動內容,事實上並沒有營造出所謂的「氣氛」,用現代流行語來形容,就是「沒有fu」的意思。

蔡旺詮亦質疑街頭藝人的展演公共空間。他質問為什麼海安路不見了?連同附近很夯的神農街、正興街一帶,竟然都沒有列入在許可範圍內,這是讓很多街頭藝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既然官方的「街頭藝人嘉年華」活動都辦在此地,平常卻不開放街頭藝人來此設攤及展演,實在是非常矛盾,他希望文化局能盡快將海安路商圈納入展演空間,讓更多街頭藝人提升他們的能見度和曝光度。

針對蔡旺詮的質詢,文化局表示,縣市合併後即制定臺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實施計畫,辦理街頭藝人認證及他縣市街頭藝人換證申請,每年辦理認證考照活動,至今(101)年為止,已辦理13次認證及2次街頭藝人嘉年華,共計核發逾900組街頭藝人證。並規劃街頭藝人於本市20處公共空間演出,積極引薦認證之街頭藝人於市區重要活動、寺廟活動演出,爭取多元演出機會。此外,亦積極爭取未來於公園、運河畔以及特定街道區域進行演出,維護街頭藝人之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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