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案效應 胡錦濤提法治三不

中央社/
13 年前
(中央社採訪團北京8日電)中國共產黨總書記胡錦濤今天提出法治「三不」,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強調司法改革的重要性。

胡錦濤高舉法治大旗,外界認為和中共第18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前、發生舉世關注的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貪腐案有關。

胡錦濤指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

他神情嚴肅地指出,「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他還提出「兩個確保」,以建立健全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包括確保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與協調;確保國家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

胡錦濤對法治著墨甚多,甚至提到和政治制度相關的改革,強調要推進權力運行公開化、規範化,加強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1011108

(中央社記者董俊志北京攝 10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