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陳永祥、馬秀如調查「中油、台電油電優惠正當性與公平性」,今天糾正台電公司。
陳永祥說,民國91年立法院通過離島建設條例,蘭嶼住民自用住宅用電費用免收,10年來,免電費自用住宅戶數持續成長,每年免費用電金額也從91年的新台幣520萬餘元,成長到100年的2439萬餘元。
他指出,蘭嶼住宅用電免費後,住宅用電月平均度數從91年的287度,成長至100年的567度,比台灣本島平均住宅用電約300度高出很多。
另外,監委也發現,中油、台電員工在公司虧損累累時仍享優惠價,且優惠價比成本低4%至46%。陳永祥說,如果賺錢還講得過去,但現在虧損也要優惠讓全民買單,講不過去。
台電公司發言人李鴻洲指出,蘭嶼住宅用電優惠是政策因素,台電公司已加強蘭嶼地區節能宣導,但在住宅用電費全免的情況下,效果沒有那麼好。
他說,或許可以考慮其它的補貼方式,以價來制量,但還要再跟相關單位討論。
至於員工優惠方面,李鴻洲說,原本台電公司員工用電優惠每人每月新台幣82元,已較其它國營事業低,而且這項優惠自今年5月1日就已取消。101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