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被爆下藥性侵藝人、小模後,逃亡廿餘日,八月廿三日主動投案。
承辦檢察官在李投案當晚,即當庭採集毛髮、尿液檢體送驗,追究李宗瑞是否有施用毒品習慣,並釐清可疑藥物來源。
檢驗結果顯示,李宗瑞檢體在海洛因的檢驗呈陰性反應,尿液也沒有毒品反應,但在李的毛髮中、末梢上卻驗出搖頭丸、一粒眠、K他命等二、三級毒品陽性反應;推定李宗瑞今年二月間曾施用毒品,疑為濫用多重毒藥物的成癮者。
但李宗瑞歷次遭提訊時都撇得一乾二淨,辯稱過去參加友人派對時,有人在包廂內吃搖頭丸,可能是在密閉空間,讓他誤吸二手毒品。李宗瑞甚至在與父母當庭對質時向父母保證絕無吸毒,但承辦檢察官認為鑑驗報告無誤,已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
依規定,若法官裁准觀察勒戒,李宗瑞得接受最長兩個月的觀察勒戒,如果成效不彰,則需接受最長為一年的強制戒治;至於李宗瑞施用K他命、一粒眠等三級毒品部分,雖無涉刑責,但檢方已函請警察機關依法裁罰,李宗瑞恐被處一萬至五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