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清查李宗瑞案的被害人身分,發現除少數是一夜情,被害女子幾乎都是李宗瑞友人,而結識的地點幾乎都在夜店;李宗瑞靠著家中不斷金援,在夜店大方開香檳,吸引許多女生加入,再靠著女性友人扮演「妹頭」,一個拉一個,仿佛把夜店妹當成後宮佳麗。
檢方調查,李宗瑞三天兩頭就往夜店跑,犯案多選在夜店人潮最多的周六、日;他自己在夜店很少喝酒,但看到目標就猛灌酒,如果發現對方酒量太好,乾脆在香檳中加入安眠藥以求速效,見目標逐漸不醒人事後,再佯裝送女子回家,最後卻是帶回自己住處性侵。
據調查,絕大多數的被害人都是被李宗瑞從Spark帶走性侵,但李宗瑞不只會在夜店內下藥迷昏女子,就算在一般餐廳或KTV,只要看到心儀對象,也會藉機灌酒或下藥。許多被害人根本搞不清楚何時遭下藥,醒來才發現在李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