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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指數累計超過3% 明年提高免稅扣除額

卡優新聞網/方凡 2012.11.06 00:00

近年物價累計漲幅超過3%,依所得稅法規定,免稅額、扣除額,以及課稅級距,都將按照物價上漲程度調整,因此明(102)年度的綜所稅的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以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都將提高,課稅級距也有所調整,後(103)年申報綜所稅時適用。財政部最快11月底,即會公告調整金額。

根據主計總處公布10月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為110.34,依照所得稅法規定,當年度也就是去(100)年11月到今(101)年10月,累計物價指數漲幅超過3%,個人綜所稅的課稅級距、免稅額、扣除額,須按照漲幅調高。

根據漲幅初步估算,免稅額會從現在的8萬2千元,提高至8萬5千元,年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其免稅額從12萬3千元,提高至12萬7千5百元;標準扣除額,單身者從7萬6千元提高至7萬9千元,有配偶者從15萬2千元提高至15萬8千元;薪資特別扣除額從10萬4千元,提高至10萬7千元,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從10萬4千元,提高到10萬7千元。

課稅級距也將進行調整,第1級距的稅率是5%,課稅級距從50萬元以下,調整為52萬元以下適用;第2級距的稅率是12%,課稅級距原為50萬零1元至113萬元,調整為52萬零1元至117萬元;第3級距的稅率是20%,課稅級距從原來的113萬零1元至226萬元,調整為117萬零1元至235萬元;第4級距稅率是30%,課稅級距從226萬零1元至423萬元,調整為235萬零1元至440萬元;第5級距的稅率是40%,課稅級距則是440萬零1元以上適用。

財政部上次調整免稅額及扣除額的時間,是在民國98年,課稅級距調整則是在99年,這次課稅級距和免稅額及扣除額,在102年度都會一併調整。依法因應物價累計漲幅而調整的免稅額、扣除額,以及課稅級距調整內容,最快11月底就會公布。財政部初步估計,減稅金額在68億至70億元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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