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三月,金管會根據櫃買中心調查結果,開罰十三家投信業,罰鍰金額為每家十二萬元。理由為其買賣盈正股票,缺乏完整、合理與正當基礎的投資決策,安泰、德盛安聯與凱基投信這三家投信,也在第一波開罰名單內。
後續調查更發現全案不單純,不只是投資策略有問題,因安泰、德盛安聯與凱基三家投信的經理人,甚至使用人頭戶、私下賣買盈正股票,已嚴重違反投信投顧法規定,尤其安泰還代操政府基金;因此,金管會在去年十月,以涉及內線交易等違背職務行為,將三位基金經理人移送法辦。
接著,金管會在今年六月第二波開罰,在人事部分,勒令這三家投信解職兩人、另一人停職一年;因德盛安聯的經理人主動坦承犯行,並協助瞭解案情,但另兩人卻矢口否認,而給予解職處分。
對公司懲處方面,三家投信都被記警告,其相關業務將受到限制,包括未來半年不得募集國內基金等。
對於ING安泰投信全賠作法,證期局昨表示,本案雖刑事判決尚未出爐,但為維護信譽,業者採高標準與一致性做法,是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