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亡子感動簽署器捐
台北醫院社服室主任王玉雲說,民國94年,張王明珠就讀台大醫學系的兒子,發生車禍意外身亡,其子生前經常向家人倡導器官捐贈,家屬於是決定捐出他的眼角膜,成為台北醫院器官捐贈首例。張王女士受到兒子精神感召,幾年前就已簽署器捐同意書。
張王明珠的女兒轉述,母親常說能夠幫助人,是一件快樂的事情,當志工認識很多好朋友,協助病患餵食、上洗手間、拿藥等日常照護,和他們聊天,讓自己的心情變得更愉快。
每逢排班日,即使母親身體不適,也不喜歡請假,堅持要到醫院服務人群,女兒形容:「媽媽是個大愛無私、豁達樂觀的人。」
王玉雲回憶,民國100年,張王明珠榮獲全國衛生保健志願服務慈心獎的「德馨獎」時說:「我要一直服務下去,直到做不動的那一天。」總是充滿活力的她,閒暇之餘,還會鑽研國畫、書法、中醫與英文,甚至舉辦過畫展。
王玉雲轉述,張王女士看到中風多年的病患努力不懈復健,感動萬分,也時時提醒自己,繼續堅守志工崗位,把握當下,並慶幸她還有能力幫助別人。
張老先生強忍悲傷說,雖然腦幹出血只能捐贈皮膚和骨骼,但是能夠幫助他人,也算是了卻太太生前的一樁心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