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程專業人員主辦工程,可從工程的管理費提撥一定比例做為工程獎金,依職等不同,每人每個月的工程獎金上限為一千六百到六千元,以人數最多的技士為例,每個月最高可領取工程獎金三千兩百元。
不過就在其它職系公務員跟進而領取專業加給後,工程獎金數十年來發放標準未曾提高,民進黨執政時代還差一點遭廢除,修正之後,從月領改為每年年底領一次,且依各縣市狀況不一,只剩原額度的四到八折,以財政拮据的嘉義縣為例就只發四折,跟其它職系專業加給動輒萬元起跳,可說是天壤之別。
工程專業人員指出,工程獎金是「獎金」,「專業加給」則是「薪水」的一部分,前者要實際主辦工程才能請領,但「專業加給」直接撥入帳戶,可以領一輩子,且年終獎金或考績獎金都加計「專業加給」。
以同樣服務二十五年退休計算,財政部業務人員就因為有專業加給的加持,加總年終獎金、考績獎金與退休金三項,就比一般公務員多領一百八十餘萬元,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官則多領四百八十萬餘元,法官與檢察官就更可觀了,硬是多領近九百萬元,這都還不包括十八%優惠存款。
如果十八%是不公平的,那麼諸多職系的專業加給更是不公不義,如果政府真心要改革,要許給子子孫孫一個願景,就應該趁目前民氣可用、大刀破釜,幫所有的公務肥貓「瘦身」,建立公平正義的社會主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