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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昊遭虐死週年/政府再無感 姑姑倡罷馬

自由時報/ 2012.11.05 00:00
〔自由時報記者謝文華、陳慧萍/台北報導〕去年兩歲半男童王昊慘遭生母同居男友及吸毒友人以拔指甲、菸燙全身、吊起痛毆凌虐致死,震驚社會各界;受難滿一年,王昊姑姑王薇君昨與來自彰化、嘉義、台北、台中等地三十多名民眾靜坐凱道,以婦幼保護專線「一一三」,為王昊默哀一一三秒。王薇君沉痛表示,「要讓王昊犧牲得有價值!」若政府對兒虐問題再無感,將發起罷免總統!

保護兒童 凱道上提四大訴求

王薇君發起成立的「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昨提四點訴求遞交總統府,第一,要求廢除將受虐兒安置在「寄養家庭」政策,另設配置社工、心理師、精神科醫師的公設「團體家屋」,安置零至六歲兒。

第二,原生家庭父母或照顧者如有毒藥酒癮或精神情緒問題,須「立法強制戒治及治療」。第三,受虐兒安置須「立法明訂強制暫時剝奪親權」避免干擾。第四,將社工納入警政單位,各分局編制一名受社工訓練的家事警察陪同受理兒虐案。

王薇君痛批,政府總將受虐兒的安置「發包」給民間團體,若政府只會發包和給經費,要它做什麼?她指出,重建原生家庭始終被忽視,九月發生受虐兒返家不久遭虐死,「社工訪視七十幾次還是死了啊!」她建議團體家屋可設在國軍醫院,免除社工人力不足下提心弔膽。

協會成員李憶如說,去年全台有一萬七千多名受虐兒,八年來增加二.三倍,寄養家庭僅約一千五百戶,嚴重不足,導致有同時照顧四、五名受虐兒情形,甚至有小二男童因社政單位沒處「丟」,安置伯父家仍遭生父性侵。

研究約五十件虐兒案的陳華激動表示,法官幾乎都以管教不當、傷害罪輕判,殺小孩在台灣頂多被判八至十二年,經緩刑、特赦,三、五年就被放出來,在日本、美國都要加重被判無期徒刑、死刑,「台灣小孩命不值錢嗎?」

內政部兒童局長張秀鴛昨天表示,現在全台約有十個團體家屋,目前尚在實驗階段,主要安置機構中因肢體或情緒障礙,較難適應團體生活的孩子,未來可評估是否擴大辦理。

至於家屬指出台灣寄養家庭有一戶收養四、五個孩子的情形,張秀鴛表示「應該不太可能」,現行作業辦法一戶最多二人,若有個案將進行了解。

張秀鴛表示,目前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若施虐者是煙毒犯、酒癮患者,政府或家人都可以幫孩子申請保護令,要求法院命令施虐者強制就醫治療,現行制度已有相關配套,不需要另外立法剝奪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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