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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5日初審 基金代操須公告

中央社/ 2012.11.04 00:00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4日電)立法院社環委員會明天初審勞保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規範勞保基金收支及委外代操績效,應定期呈報主管機關並上網公告。

立法院社會福利與衛生環境委員會明天排定初審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政府應編列預算撥補勞工保險基金、定期公告勞保基金收支運用情形及委外代操績效。

提案修法的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高志鵬下午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近日勞保基金、勞退基金委外代操虧損受關注,但相關基金委外代操長期都有黑箱作業疑慮,許多專家、學者也都建議透明化,且事關廣大勞工權益,如果能盡早修法彌補,也能減除勞保破產危機。

高志鵬的修法版本明定勞保基金運用情形從現行按年公告,改為按月公告,並增訂委託金融機構操作績效、持股狀況、買賣資訊,除定期呈報主管機關備查,應按月上網公告,以昭社會公信,並據此參考是否繼續委託代操。

勞工專業的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吳育仁受訪時也說,根據官方說法,如果揭露個股投資資訊,可能有炒作之虞,但按高志鵬版本,如果按月公告,不是每日即時公布,就能消弭市場操作疑慮。

他說,勞保基金關乎勞工權益,勞工應知道基金投資狀況和虧損情形,支持這樣的修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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