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有組織、毒品、竊盜及贓物等前科的32歲男子江旻峰(在押),過去吃定從事性交易的流鶯不敢報警,專挑流鶯下手行搶,99年間就犯下3件,在公園鎖定站壁流鶯,約到旅館準備從事性交易時,強迫流鶯免費幫他口交、打手槍,若不從就毆打,今年6月間第4度用同樣手法白嫖又搶錢。
案件審理期間,江旻峰仍在外四處趴趴走,曾短暫借住楊姓友人住處,得知楊男有個年僅13歲的外甥女,去年8月31日深夜,江男闖入楊男住處,見少女熟睡,就把少女的褲子脫掉,然後用舌頭舔下體,少女嚇醒又被江男持刀威脅不得張揚,江男隨後逃逸。
被害少女認為舅舅引狼入室,氣得大罵「舅舅我會被你害死,阿峰叔叔拿刀架在我的脖子上」,少女家屬報警。
法官認為,被告江旻峰趁被害人熟睡之際為猥褻行為,於遭被害人發覺並制止後,猶持美工刀威嚇,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因此依乘機猥褻、恐嚇罪判處1年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