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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多年 客家藝文補助推新制

中央社/ 2012.11.03 00:00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3日電)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今天到苗栗參訪客家產業及藝文戲曲發展,宣布客委會對客家藝文團隊補助政策,可1次申請連續3年補助。

江宜樺今天前往苗栗縣三灣鄉金椿茶油工坊,訪視客家產業發展狀況,隨後轉往後龍鎮的榮興客家採茶劇團,欣賞劇團演出後,做出上述表示。

江宜樺指出,傳統文化藝術最大隱憂是「失傳」問題;但文化藝術團體自負盈虧「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以往補助制度,藝文團體須每年提出申請,挹注有限,因此,客委會修正「輔導藝文團隊成長補助作業要點」,客家藝文表演團體可提出計畫,經審核通過採「1次申請多年期補助」,免於每年申請的繁複作業程序,經費額度也更高。

客家委員會主委黃玉振表示,這項對客家藝文團隊的領航計畫希望以多年期補助方式,協助團隊無後顧之憂成長,扶植出客家藝文旗艦團隊;各團隊所提申請計畫可分1年期或3年期計畫,每年最高補助新台幣100萬元,但3年期計畫補助金額不以100萬元為上限。

榮興客家採茶劇團創團團長鄭榮興指出,以往的文建會也曾推動類似3年計劃,成功協助許多團體培訓新血,但隨著3年後計畫終止,有的團隊陸續解散,期盼政策能夠延續。

江宜樺表示,以往行政院對客委會的補助偏向硬體公共建設經費,真正能用在藝文表演團體的專案性補助比例有限,明年編列預算時,將協助爭取調整結構,讓相對弱勢的客家藝文團隊多些實質經費挹注,也讓精彩客家創作表演有更多機會被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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