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在竹科竹南基地周邊區段徵收大埔地區農地,引起農民抗議。九十九年六月何博文在「大話新聞」指出,「活脫脫現代版惡霸,欺凌善良百姓」又說,「劉政鴻縣長我在這邊你聽清楚哦,假設這件事你不好好處理…,我就在這邊說你劉政鴻就是百分之百的狗官」。徐永明也指出,「真的是為苗栗的發展嗎?…還是真的是博文講的,是狗官啦」
苗栗地檢依公然侮辱罪、侮辱公署罪嫌起訴何、徐兩人,縣府並提出附帶民事賠償各一百萬元及登報道歉。但兩人均堅稱是善盡媒體職責,對徵收事件作善意評論。
一審判何博文無罪;徐永明所指對象為縣府某副處長而不予受理。台中高分院認為,何博文「惡霸」等語是引用古代傳述及現代社會生活經驗,作為時事的對照與評論,難以認為有侮辱的主觀犯意。
法官認為,何說的「狗官」,是以假設「這件事你不好好處理…」為成立條件,縣府與縣長施政本來就有承受公眾檢視,甚至批判義務,對評論的容忍程度,更應高於一般民眾,「狗官」確使縣長與縣府感覺受辱,但應以保障言論自由為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