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張男有詐欺、酒駕、偽造文書等多項前科,他4月某日清晨,載著友人行經新北市新店區時,不滿後方大巴士超車又按喇叭,憤而加速超車至對方車輛前方煞車急停,逼大巴士司機下車。
張男與友人先後下車和大巴士司機拉扯、口角,恐嚇一定會找到對方,司機嚇得報警處理,張男被依公然侮辱、傷害、強制、恐嚇等罪嫌起訴。
法院參酌大巴士司機提出的行車紀錄器畫面,張男坦承犯行,當庭向被害人道歉、願分期賠償對方損失,大巴士司機撤回公然侮辱、傷害罪告訴。法官考量張男只因行車糾紛就強行攔車又出言恐嚇,考量他犯後態度尚可,依強制罪、恐嚇罪,判處3月徒刑及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